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
发表日期:2016-08-06 16:32:38 文章编辑:admin 浏览次数:2817
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各有关部门(单位),中央及省驻济有关部门(单位):
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鲁人考函〔2016〕39号)精神,现将我市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
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:
考试日期 |
考试时间 |
考试科目 |
|
09∶00-11∶30 |
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|
14∶00-17∶00 |
建设工程计价 |
|
|
09∶00-11∶30 |
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(土木建筑工程、安装工程) |
14∶00-18∶00 |
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|
二、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
《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》科目为主观题,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;其余三科为客观题(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“土木建筑工程”与“安装工程”2个子专业,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),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:
1.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(试卷)和作答须知(答题卡),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;
2.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;
3.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。
应试人员应考时,应携带黑色墨水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。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,考后收回。
三、考试成绩管理
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,参加4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考全科)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;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免二科)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获得资格证书。
四、报考条件
凡符合原人事部、建设部《关于印发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(人发〔1996〕77号)和《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发〔1998〕8号)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,均可诚信报名参加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。
(一)参加4个科目(级别为考全科)报考条件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:
1.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;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。
2.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;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。
3.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。
4.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。
(二)参加2个科目(级别为免二科)报考条件
在
1.1970年(含1970年,下同)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。
2.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。
3.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。
五、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
(一)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,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。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,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(网址:www.cpta.com.cn)进行网上报名。
报名时间:
应试人员报名时,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,如实填写、提交本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(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,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);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;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、级别、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,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(二)各县市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,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。各县市区要采取措施,严格审核报名材料。
县市区考生持《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》等有关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,按属地原则到任城、兖州、曲阜、泗水、邹城、兖矿、微山、鱼台、金乡、嘉祥、汶上、梁山、人才服务中心、高新区、太白湖新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(办理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人事代理机构初审);市直部门的考生到主管部门初审。初审通过的考生持相关资料在
据《九州(中国)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九州(中国)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济政办发[2013]35号)要求,免收考务费。
报名时,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,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,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,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。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。
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:
1.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2.单位审核盖章后的《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一式两份);
3.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
4.相关工作年限证明。
(三)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
1.未确认报名信息的,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。
2.已确认报名信息的,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,修改报名信息。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,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。
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,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,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,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。
(四)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,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
(五)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。
六、考试大纲及用书
考试使用2013年版《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》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》(2013版)、《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》(2013版)、《建设工程计价》(2013版)(2014年修订)和《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》(2013版)(2014年修订),《建设工程计价》和《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》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(网址www.ceca.org.cn)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(网址:www.jhpress.com)上下载“教材修改说明”。本次考试不涉及“营改增”的政策变化部分,仍以上述教材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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